协议的基本主要内容说明
第1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目的是,使用Huobi株式会社(以下称“公司”)提供的诸项服务(以下称“服务”)时,对公司与会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他事项作出规定。

第2条 (协议的明示、效力及变更)
  • 1. 公司在首页中展示或以其他方式公布本协议内容,以便会员了解相关内容。
  • 2. 对于同意本协议并注册成功的会员,公司将在不违反本协议政策范围内为会员提供公司的交易服务。
  • 3. 如有需要,公司在不违反“条款规定相关法律”、“促进使用信息通信网和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以下称“信息通信网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可更改本协议内容。此时,我们将明确告知变更内容和生效日期,并于生效日期7天前将第1款中规定的方法告知会员。但若更改事项不利于会员的协议,公司将在生效日期30天前告知会员。
  • 4. 尽管第 2款已作出相关规定,但如果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机构政策变更等原因而需要紧急更改协议时,公司将按照第1款中规定的方法将协议的更改内容和生效日期等事项告知会员,并更改协议。
  • 5. 当公司按照本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对变更协议进行公告时,明确告知了在变更协议生效日期的前一日为止如您未表明拒绝之意,即表示您接受并同意经变更的协议内容,但却未对变更内容表明拒绝之意,则视为您接受并同意经变更的协议。
  • 6. 如果会员不同意实施变更后条款,公司则不得实施变更条款的内容。当发生上述情况时,会员有权终止使用合同。但是,如果不能实施原协议条款的特殊情况下,则可以终止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
第3条 (协议外准则)

对于本协议条款中未作出明确规定的事项,则遵循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协议条款等相关法律、由公平公正交易委员会制定的电子商务等消费保护指南及相关法律规定和一般商业惯例为准。另外,会员之间通过公司提供的服务发生的交易则优先适用访问销售等相关法律、电子商务法和消费者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根据本协议规定,会员不得向交易对方提出免责主张。此外,除本协议以外,公司可实施其他运营政策。

第4条 (术语定义)

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具有下述意义,而本条规定中未作出明确定义的术语则遵循公司经营业务同行业中通用的术语及其对应的术语定义。但是,如果韩国法律中不存在关于虚拟资产的定义,本条款所定义的术语则无法保证虚拟资产的法律性质及其未确定的的法律解释。对于适用本协议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韩国政府机构和司法机构在处理过程中也不受本条款定义的术语的约束。

  • 1. “会员”:指已同意本条款注册会员并与公司签订服务使用合同的用户,每个会员都已创建各自唯一的ID。
  • 2. “服务”:指会员可以通过终端设备(包括PC、便携式终端设备等各种有线/无线设备)使用的公司提供的虚拟资产交易服务及其相关诸项服务。
  • 3. “ID(账号或ID)”:指事先注册的字母、特殊字符及数字等组合,在服务中用于识别会员。在本服务中,会员ID有邮箱和手机号两种类型。会员同意本协议并输入会员账号和密码后,通过邮箱或者手机号进行本人认证验证步骤并公司批准注册即可创建。
  • 4. “密码”:指用于确认会员和保护会员信息的字母和数字等组合。
  • 5. “虚拟资产”:指在平台可以进行交易的比特币、以太坊及其他加密虚拟资产。
  • 6. “KRW”:指会员可在平台提供的虚拟资产交易等中进行交易的虚拟资产,并可以与韩元(法定货币)按1:1比例兑换成现金。
  • 7. “KRW市场“:指以KRW作为计价货币进行虚拟资产交易的市场。
  • 8. “币币市场“:指以比特币及以太坊等虚拟资产作为计价货币交易其他虚拟资产的市场。
  • 9. “外部虚拟资产地址“:指会员或其他人在非本平台持有或者使用的全部虚拟资产地址或者账号。外部虚拟资产地址不由公司持有、控制或运营。
  • 10. “电子钱包“:指与会员ID相关联,保管会员持有的KRW及虚拟资产的虚拟资产钱包。会员可通过“电子钱包”与“外部虚拟资产地址”进行虚拟资产充提操作。
  • 11. “资产”:指虚拟资产和KRW的统称。
  • 12. “资产划转”:指将会员资产从Huobi Global电子钱包及Huobi Korea币币市场的电子钱包划转到KRW市场电子钱包,即划转虚拟资产的过程。
第5条 (签订服务使用合同)
  • 1. 注册会员意向者(以下称“会员申请人”)在同意公司提供的协议,并按照公司规定流程完成会员注册,待公司批准会员注册申请后即可视为签订服务使用合同。。
  • 2. 注册申请人如果存在下列任何一项情况,公司可拒绝批准会员注册申请,即使是在注册成功后判定为存在下列任一项情况,也可以撤销批准或解除使用合同。
    • ① 注册申请人曾经根据本协议丧失过会员资格;
    • ② 非会员本人实名或使用他人名义;
    • ③ 填写或者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或者未填写公司要求填写的内容;
    • ④ 因会员申请人的归责事由导致申请无法获批或违反该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 ⑤ 以不正当用途或其他销售目的使用服务;
    • ⑥ 想使用KRW市场交易服务的会员年龄未满19周岁或是外国人。
  • 3. 使用合同的签订时间以注册流程中提示账号创建完成或者注册申请人收到公司发送的通知时间为准。
  • 4. 为了确认会员提供的信息是否属实,公司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专业机构进行实名确认、身份验证或其他类似程序。
第6条 (会员的账号、密码管理义务)
  • 1. 账号仅供会员本人使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授权他人使用您的账号。会员本人应当妥善保管密码等信息,以防止他人擅自使用您的账号。当您发现账号被擅自使用,应当立即通知本公司,公司会立即采取为您暂停账号的服务等措施。
  • 2. 当您发现账号或密码被盗用或者被不正当使用,应当立即通知本公司,并根据公司指示处理。如果会员没有通知公司或通知公司后未按公司指示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公司则无需承担相关责任,但因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情形除外。
  • 3. 如果用户输入的账号和密码等信息与注册会员时的信息一致,公司则将该用户视为会员。
  • 4. 针对因会员未修改信息而产生的损失、密码被盗导致第三方擅自使用会员账号产生的损失、因会员归责事由产生的损失等,一经确认为非由公司归责事由而引起,公司则无需承担责任。此时,会员作为电子金融诈骗的受害人,可要求第三方赔偿损失。如果不能证明个人信息泄露是由公司故意或过失而造成的,对于会员向第三方提出的赔偿,公司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5. 即使公司已通过会员绑定在平台的邮箱及手机号,将使用合同的重要内容通知了会员,但会员因未履行第2款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则均由会员本人承担责任。
  • 6. 公司为了遵守韩国政府推出的虚拟资产市场监管的银行账户实名制度,目前实施一人一账户的政策。会员应当使用本人名义下的账户,并且在未与公司达成协商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多个账户。
第7条 (会员信息的变更)
  • 1. 会员可通过用户信息设置页面查看和修改会员信息。但是,根据相关法律和公司运营政策的规定,包括提供服务和管理所需的个人识别信息在内的部分信息是无法修改的。
  • 2. 当注册会员时填写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会员可在平台页面自行修改或联系客服中心申请更换为变更后的信息,以保证个人信息始终保持最新状态。对于会员因未能保持准确的会员信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不是因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引起的,公司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8条 (服务使用合同的解除)
  • 1. 如果会员不需要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或不同意本协议,会员可以随时通过电子邮件向客服中心申请解除服务使用合同,而公司应根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并注销会员账号。
  • 2.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在事先通知会员后可解除使用合同。
    • ① 会员因违反协议条款规定的义务事项而无法维持使用合同;
    • ② 尽管因会员归责事由已暂停提供服务或使用受到了限制,但造成此结果的事由一直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 3. 在终止使用合同之前,会员应将本平台电子钱包里的资产全部转移到外部。
  • 4. 对于公司根据会员申请解除使用合同或会员违反该协议而终止使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损失,除非公司对此有承担责任的理由,公司将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9条 (提供服务)
  • 1. 公司通过公司网页(https://hb.co.kr/)为会员提供比特币(BTC)、以太坊(ETH)、以太坊经典(ETC)及其他虚拟资产交易服务(以下称‘Huobi Korea交易服务’)。
  • 2. 原则上,公司全年全日无休地提供交易服务。
  • 3. 因维护计算机等信息通信设备进行的定期、临时检查或存在运营方面其他适当理由时,公司可能会暂停提供服务。此时,公司将按照第18条(通知会员)”规定的方法通知会员。但是,如果是公司也无法预知的理由而导致的暂停服务,公司可以事后再通知会员。
  • 4. 在提供服务时如有需要,公司可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间以服务提供页面的公告为准。
  • 5. 为了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司可以在服务中注明或者以邮件和短信等方式直接给会员发送关于服务使用的各种告知和管理信息。
  • 6. 如果包括个别程序在内的系统在服务期间发生错误,公司应立即删除由系统错误引起的错误信息等,并恢复和展示实际信息。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初始化为发生该错误之前特定时间的交易信息。此时,系统发生错误时展示的错误信息发生变更是因为该错误已修复或已删除而展示的实际信息,会员可以根据实际信息行驶权力或承担义务。
  • 7. 会员在使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通信和财务费用是会员使用通信和金融服务的报酬,与公司无关。
第10条 (服务的变更及结束)
  • 1. 为了提供更加稳定的服务,公司可以更改服务内容、运营及技术事项。
  • 2. 如果公司要更改服务,公司将提前通知变更内容和生效日期。但是,如果公司因迫不得已的原因而无法提前通知,则将在事后进行通知。
  • 3. 如果会员不同意服务变更,可向公司表示拒绝并终止使用合同。
  • 4. 服务提供相关公司政策变动等存在适当理由时,可根据运营、技术需要更改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如果相关法令对此没有特别规定,公司则无需对会员做出任何赔偿。
  • 5. 此外,为了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与服务合作公司终止或变更合同、提供新服务等,可能会变更服务内容或终止服务。此时,公司应当在首页展示服务变更事项或终止相关事项,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第11条 (会员使用服务时的义务)
  • 1. 会员可以自由使用服务,但在以下范围内将限制服务使用。
    • ① 盗用他人信息;
    • ② 更改公司公布的信息;
    • ③ 接收或发布公司规定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计算机程序等);
    • ④ 侵犯公司和其他第三方的版权等知识产权;
    • ⑤ 损坏公司和其他第三方的名誉或干扰业务等行为;
    • ⑥ 在服务上公开或发布色情和暴力信息、图像、音频、虚假事实及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信息的行为;
    • ⑦ 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将服务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 ⑧ 未经公司事先同意,通过代理(Agent)、脚本(Script)、爬虫(Spider)、间谍软件(Spyware)及工具条(Toolbar)等自动化手段和其他不正当的方法使用服务的行为,非法创建或增加曝光量和点击量的行为,申请使用服务行为,造成公司服务器过载行为;
    • ⑨ 收集其他会员的个人信息和账号信息的行为;
    • ⑩ 通过对虚拟资产市场造成不当影响的方法破坏正常的交易秩序的行为;
    • ⑪ 其他非法行为或不正当行为。
  • 2. 会员需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条款规定、使用指南及公司发布或通知的服务相关事项等,不可以做干扰公司正常开展的业务的其他行为。
  • 3. 会员不得将服务使用权限、服务期间与公司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合同权责租借、转让、赠与给他人或用于提供担保。对于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公司则概不负责。
  • 4. 如果会员违反相关法律、公司的所有协议条款或政策,公司有权对会员的违反行为展开调查、暂时或长期暂停会员服务,也可以限制会员重新注册。
  • 5. 如果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在会员居住地会触犯或有可能会触犯当地法律,则会员需要确认在服务使用过程中有可能会产生损失。尤其是当公司对会员居住地确认的结果是使用公司提供的服务会触犯或有可能触犯当地法律(韩国国内外调查机构对会员使用服务展开调查的情形等),公司可以立即启动暂停账号相关程序。
  • 6. 会员应尽量避免因电子金融诈骗而造成损失。如果发生电子金融诈骗案件,导致调查机关、司法部、行政厅其他公权展开调查,并需要冻结该会员账号及电子钱包等情况下,公司在未经会员同意的情况下可冻结会员账号和电子钱包,并启动暂停账号相关程序。
第12条 (限制服务使用)
  • 1. 如果会员出现下列任何情形,经公司判断为违反本协议条款义务或干扰服务的正常运作时,公司有权限制会员使用服务。
    • ① 密码连续输入错误(5次)
    • ② 发生黑客入侵和诈骗事件
    • ③ 怀疑盗用他人身份
    • ④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机关要求
    • ⑤ 与电话诈骗等犯罪或金融事故有关联,或者存在合理的理由怀疑与之有关联
  • 2. 尽管第1款有所规定,但如果会员存在违反“居民登记法“盗用名义、盗用付款、电话诈骗等犯罪行为,违法“版权法”提供非法程序和干扰正常运作,违法“信息通信网法”非法通信、黑客攻击、传播恶意程序及超过访问权限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公司有权立即终止(解除)使用合同。当根据本款规定终止使用合同时,会员账号资产的提币功能将被限制。
  • 3. 与会员的意志无关,会员的账号被第三者盗用名义或被牵连到电话诈骗等犯罪行为时,公司在确认事情真相期间可能会冻结该账号。此时,公司将根据侦查机关的调查结果、法院的判决等,对违法行为关联的虚拟资产采取必要措施。
  • 4. 根据本条款限制服务使用或终止服务使用合同时,公司将按照“第18条(通知会员)“规定的方法通知会员。
  • 5. 如果会员根据本条款规定而被限制使用服务,则会员可按照公司规定流程提出异议,经公司确定会员提出异议是合理时,公司将立即恢复服务使用。
第13条 (资产转移申请)
  • 1. 会员可以申请将会员现有Huobi Global电子钱包中的资产转移到会员Huobi Korea电子钱包,或者是从会员Huobi Korea电子钱包转移到会员原Huobi Global电子钱包。
  • 2. 当本平台支持VIP package和点卡功能时,如果会员将资产转移到本平台,之前Huobi Global的VIP 使用权、点卡将会自动同步到本平台。
  • 3. 确认存在不公平交易所导致的异常交易、以操纵市场为目的的勾结交易、虚假交易等破坏市场秩序的交易行为及其导致的市场价格的人为波动,或者DDoS(DDoS, 拒绝分布式服务)攻击、服务使用量激增导致服务提供受到干扰(或经公司判断为发生了类似情况)时,公司可暂停资产转移服务。
  • 4. 即使已根据第2款规定停止资产转移服务,但不会停止本平台服务和原Huobi Global服务中的虚拟资产交易,会员可继续进行虚拟资产交易。
第14条 (使用服务时的注意事项)
  • 1. Huobi交易服务的注意事项如下所示。会员必须确认以下几点注意事项,并自行承担责任自费使用服务。
    • ① Huobi交易服务是一种会员之间虚拟资产交易中介服务。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不能保证任何虚拟资产的价值和变现性,会员在虚拟资产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利害关系则由会员本人承担。
    • ② 由于程序或系统错误、信息不对称、国内外通信环境的制约等技术限制,公司为会员提供的虚拟资产行情有可能暂时与实际行情不一致。但是,公司致力于提高为会员提供的虚拟资产行情的合理性。
    • ③ 公司不能保证公司所持有的会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但是,一旦公司确认会员提供给公司的信息不属实,公司将立即暂停该会员的Huobi交易服务使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 ④ 对于会员账号遭第三方盗用所造成的损失,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公司归责事由造成损失的情形则除外。
    • ⑤ 公司可对使用Huobi交易服务的所有交易行为设置最低可用单位的金额,并向下舍入不足相应金额的虚拟资产或KRW资产。此时,公司无需对向下舍入的金额向会员作出任何赔偿。
  • 2. 如果公司暂停或停止会员使用账号,会员应当对公司承担以下各项义务。
    • ① 账号被停时,公司将对账号展开内部调查,而会员应积极配合协助公司调查。
    • ② 账号被停时,会员不能往账号充值或提现KRW,也不能通过各种电子钱包进行交易。
    • ③ 对账号的自主调查结束,公司进行通知7天后,可关闭会员的账号,公司将通知会员进行此决定的理由,会员可对此进行辨明流程。进行辨明流程后,根据情况可重开会员账号。
    • ④ 在第③项规定中的7天通知期间内,会员可处理电子钱包中的虚拟资产余额。当通知期到期后,公司可根据公司交易服务的清算时间点的市价强制清算账户内的虚拟资产余额,并将会员账号内剩余的KRW资产退回到登记在会员信息里的退款账户内。
    • ⑤ 会员需向Huobi提供包括会员退款账户在内的KRW资产提现相关准确详细信息。提现KRW时,公司按照会员提供的错误的信息提现等会员本人提供错误信息而产生的损失,公司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 3. 公司可自行决定拒绝通过服务提交的订单,也可能会限制交易金额和其他交易条件,并且不会事先通知。例如,可以限制通过服务设置的未成交订单数量,也可以限制与特定地区会员之间的交易。
  • 4. 会员只能在通过服务提交的订单未成交之前取消订单。对于部分成交的订单,会员可以取消尚未成交的部分。公司可以拒绝会员下市价单。
  • 5. 如果会员电子钱包中可用的虚拟资产少于成交会员提交的所需的金额,公司可以取消所有订单或根据会员电子钱包中可用的虚拟资产成交部分订单。
  • 6. 公司可自行决定上线或下线服务中会员可用的个别虚拟资产。除非法律或监管机构有要求,否则公司致力于提前将是否下线虚拟资产告知会员。如果平台下线特定虚拟资产,会员应在接到公司通知后14天内将该虚拟资产转移至外部虚拟资产地址加以保管。对于虚拟资产下线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公司则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第15条 (虚拟资产买入/卖出步骤)
  • 1. 当事人提供的虚拟资产交易相关买卖双方信息,为会员提供便利。因此,禁止会员在超越使用权限的范围提供类似服务或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
  • 2. 如果要通过公司提供的服务买入或卖出虚拟资产,会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交易方式提交订单。
  • 3. 公司将根据会员之间达成一致的交易价格(包括市价、限价)为会员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
  • 4. 会员可根据公司提供的服务使用方法,对于电子钱包中的虚拟资产用限价(或市价)提交买入或卖出订单,当提交的订单与他人挂的单互相匹配时,便可撮合成交。
  • 5. 在会员提交订单之前,公司给会员提供买入/卖出数量、价格、手续费等订单确认信息。会员同意公司因系统错误等原因而无法提供上述订单确认信息也不会对会员提交的订单产生影响。
  • 6. 由于虚拟资产技术限制或界限,所以即使根据第4款规定交易已成交,但是需要过了在该虚拟资产所属区块链上执行必要步骤所需时间后,交易才能最终完成。交易完成后交易结果会反映到会员账号的电子钱包。
  • 7. 一旦出现下列任何情形,公司可利用公司职权取消第4款和第5款规定中的买卖交易并恢复到之前的状态。
    • ① 会员异常使用服务
    • ② 会员以外的第三方发生黑客入侵或其他类似情况
    • ③ 服务系统发生错误
    • ④ 因通信运营商和安全运营商的归责事由而发生服务故障
    • ⑤ 会员疑似通过操纵市场来获取不正当利益、破坏市场秩序及违法交易等行为
  • 8. 交易完成后,将无法更改或修改虚拟资产的买入(或卖出)请求信息。另外,在定好交易双方后也将无法删除买入(或卖出)请求信息。
  • 9. 交易完成时,公司将收取交易手续费,手续费可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具体内容则会在网站中进行公告。公司在服务使用过程中所赚取的利息收入则作为公司提供虚拟资产成交结算服务的报酬,会员无权要求退还。
第16条 (限制韩元提现结算使用等)
  • 1. 在以下情况下,公司可以限制会员进行韩元提现结算使用,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将相关内容告知会员。另外,当因限制使用和延迟原因符合终止合同条件时,公司即可终止合同。
    • ① 注册会员姓名和收款人姓名不一致;
    • ② 警察,国税厅等国家机关和金融机关提供怀疑账号参与违法行为的消息时;
    • ③ 已超出公司规定的服务使用权限范围。
第17条 (公司使用会员信息等)
  • 1. 会员在服务使用申请时填写会员信息,并根据本协议条款规定向公司提出服务使用申请,将视为会员同意公司可根据本协议条款规定收集、使用和提供服务使用申请时填写的会员信息。会员信息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人负责管理。
  • 2. 为了便于会员更好地使用公司及与公司合作的各种服务,公司可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流程使用会员信息或将会员信息提供给公司的合作伙伴。除非,国家机构有要求、出于犯罪调查目的、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有要求或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流程有要求等情形,公司应根据电子金融交易法、电气通信基本法等法律规定将合作伙伴、提供目的和提供的会员信息内容等事项提前告知会员,在征得会员同意后才可以向第三方公开或发布会员信息。
  • 3. 如果会员向公司申请使用服务时所填写的身份信息发生变更,会员应立即通过公司运营人员或在本人账号的会员信息更改页面进行相关信息修改。
  • 4. 因会员故意或过失等原因导致信息未更改所造成的各种损失则由会员本人承担,公司无需对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5. 如果会员对公司处理个人信息有任何不满,会员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相关内容。此时公司应按照合法程序处理会员投诉。
  • 6. 公司可根据第8条规定终止使用合同。平时,公司保管电子商务等的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等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的资料,但在终止使用合同后应立即删除会员身份信息。
  • 7. 公司有义务销毁个人信息,但如果按照商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需要予以保存,公司应当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保管会员的个人信息。
  • 8. 如果需要收集或发送个人信息以便于会员使用特定服务,公司必须将相关事项提前告知会员并征求会员的同意。
  • 9. 未经会员同意的情况下,会员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18条 (通知及告知会员)

公司可通过网站首页或公告栏随时公告本协议条款和服务使用相关重要事项。必要时,可向账号绑定的邮箱或手机号发送SMS通知。

第19条 (个人信息保护)

为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仅限于在征得会员同意的目的和范围内使用会员的个人信息。除非是法律规定或会员同意,否则,公司不得将会员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具体具体内容可参考隐私条款。

第20条 (法人会员的特殊规则)
  • 1. 本协议条款是会员以个人身份使用公司服务的前提而制定,法人要使用公司服务时,必须遵循公司规定的程序。如果不遵循公司程序时,公司有权拒绝或限制法人会员使用服务。
  • 2. 法人注册会员时,需另行签订条款或从与法人会员的关系上出发,排除本协议条款全部或一部分内容,或者以协议条款内优先的事项签订,法人会员的手续费,提现额度,其他附加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会与本协议条款的规定不同,法人会员想要解除使用合同时,需会员本人或法人会员的负责人向公司提出申请。
  • 3. 要注册会员的法人,需向公司(support-kr@huobi.com)申请注册法人会员。
第21条 (损失赔偿及补充协议)
  • 1.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司不对本协议条款中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具体服务事项作出承诺或保证。此外,公司也不能保证公司所发行或支付的任何形式的货物或虚拟资产的价值。
  • 2. 对于违反本协议条款的交易造成的任何事故或者因卖方或买方的归责事由而产生的纠纷,公司将概不负责。公司合作伙伴所造成的损失则根据合作伙伴的协议条款规定予以处理,并提供相应的支持以更好地解决合作伙伴与会员之间的纠纷。
  • 3. 如果因公司故意或过失而造成会员损失,公司应按照本协议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但对于下列损失,在经过公司数据确认的最终交易明细中恢复那些解决该错误后的虚拟资产及KRW,对于其他损失公司则概不负责。但是,如果同时发生下列事由和公司归责事由,在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内不得免除公司责任。
    • ① 会员的归责事由已影响到服务的使用;
    • ② 在访问和使用服务的过程中因会员归责事由而给会员造成损失;
    • ③ 第三方非法访问或使用公司服务器所造成的损失;
    • ④ 第三方干扰往公司服务器传送或从公司服务器传送所造成的损失;
    • ⑤ 第三方发送或传播恶意程序所造成的损失;
    • ⑥ 因传输数据出现省略、遗漏或毁坏等造成的损失,第三方在服务使用过程中出现诽谤所造成的损失;
    • ⑦ 通信运营商提供的电信通信服务故障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与公司和会员签订使用合同等法律关系的通信运营商的归责事由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提供服务造成影响的情形;
    • ⑧ 因发生战争、天灾、地震等其他类似自然灾害或国家紧急状态等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
    • ⑨ 因虚拟资产本身的特点而不可避免地发生的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其中包括发行管理系统本身的缺陷或技术限制等原因对公司提供服务造成影响的情形;
    • ⑩ 公司为了提供服务而检查公司服务器时所造成的损失(与定期检查、临时检查、紧急检查等检查原因和检查类型无关);
    • ⑪ 因公司故意或过失除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
  • 4. 如果会员向公司提供的信息不属实,公司可以随时终止服务,并根据本协议条款规定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对于公司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公司有权向会员提出损失赔偿请求。
  • 5. 如果会员根据本条规定向公司提出损失赔偿请求,公司在征得会员同意后,用向会员最终持有的电子钱包中发放虚拟资产或KRW的方式来赔偿会员的损失。
  • 6. 如果会员的非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根据法律规定向会员提出损失赔偿请求。因此,会员在使用服务时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第22条 (担保及禁止代理)
  • 1. 公司无权替会员代理买入或卖出虚拟资产,且公司的任何行为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或买方的代理行为。
  • 2. 公司不干预会员之间通过公司服务进行的卖出和买入,也不能保证卖出意向或买入意向的事实性、真实性和合法性。
  • 3. 对于公司网站链接到的第三方网站的商品和服务,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公司和链接到的网站各自独立运作,除非确定为公司有承担责任的理由,链接到的网站与会员之间进行的交易应由双方当事人解决,公司将不予干涉。
第23条 (纠纷解决及管辖法院)

本协议条款和服务根据韩国法律作出规定和执行,纠纷解决准据法以韩国法律法规为准,而与会员的国籍和居住地无关。但是,如果韩国境内没有虚拟资产等相关法律法规或最高法院的判决时,韩国境外的先例或权威解释对本协议条款或服务的纠纷具有准据法的法律效力。当公司与会员之间发生服务使用相关纠纷时,应致力于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纠纷,如未能解决可向韩国民事诉讼法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第一条 (生效日)本V1.1协议从2018年8月30日开始生效